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7年2月10日就“2016-2017年度影视制作资格标(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shc2016052g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影视制作资格标(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人:
1.中标人名称:广州品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雷寒燕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三层自编505房。 2.中标人名称:佛山市大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彪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三路22号一座603房。 3.中标人名称:佛山黑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培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火炬创新产业园)a座5楼5室。 4.中标人名称:佛山市价值传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曙明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物华路5-13号(原青年文化公寓)6座3层301-314号。 5.中标供名称:广东精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建章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一座十八层01号。 |
五、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2016-2017年度影视制作资格标 | -- | --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1年 |
六、评审日期:2017年2月10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11号时代中心15楼a室。
负责人:杨剑锋 成员:郑邓辉(组长)、袁爱红、黎晓霞、曾兴。
评审意见: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备注 |
1 | 江门市新导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否 |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江门市新导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25页20.5要求,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
2 | 佛山市言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否 |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佛山市言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具有影视制作经营范围,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
3 | 广州品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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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佛山市大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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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佛山黑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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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佛山市价值传媒有限公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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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州中森实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否 |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广州中森实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具有影视制作经营范围,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
8 | 佛山市力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否 |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佛山市力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具有影视制作经营范围,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审查。 |
9 | 广东精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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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11号时代中心15楼a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031133
传真: 0757-82305689 邮编: 528000
九、投诉、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已发不予受理。
1.《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6日